杭州认定年上半年淳安县初级中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和教育部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、《浙江省实施〈教师资格条例〉细则》、《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法律、法规及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要求,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,现将年上半年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1.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淳安县教育局组织,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。2.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、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、居住地(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)、就读学校所在地(含应届专科和本科毕业生)、部队住地(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)在淳安县区域的人员,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。3.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 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:6月7日-11日,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(   6月23日,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材料,明确受理意见。并通过淳安教育信息网(网址   9.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。10.认定结果将于6月30日左右通过淳安教育信息网公告,请申请人及时浏览   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;    附件:附件1: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.doc附件2:浙江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.doc附件3:电子材料提交清单.doc附件4: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.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淳安县教育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杭远老师(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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